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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黃姓計程車運將不滿被警員指闖紅燈開罰2700元,怒提行政訴訟強調起駛時前輪壓上停止線秒閃黃燈,直至車身覆蓋自行車道約2/3後才轉為紅燈要求撤罰,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等證據發現確實如此,並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黃男闖紅燈,因此判決勝訴撤銷罰單!
判決指黃男去年7月行駛新興區民生與南華路口時,遭警員攔下指闖紅燈開罰2700元,他申訴未果怒提行政訴訟,強調起駛時前輪壓上停止線秒閃黃燈,直至車身覆蓋自行車道約2/3後才轉為紅燈要求撤罰。
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等證據發現黃男起駛後前輪完全覆蓋停止線時仍為黃燈,直至車身覆蓋自行車道約2/3時才轉為紅燈,認為黃男請求有據判決勝訴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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